商店被罚款不交钱会怎么处罚

拒交工商罚款的,会产生的后果主要有:
1、会被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可由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处分当事人名下的财产。
3、可由法院将当事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4、可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严重影响当事人的生活和出行。

5、可由法院对当事人进行司法拘留。

小商户挨个领罚背后 霸州的地不生钱了

“我才赚了五角钱,你就罚我五万,我不甘心!”山东日照,一名消费者在一个app上网上购物时,在一家小超市订购了一瓶饮料,小超市很快送货上门了,随后买主以超出其经营范围为由,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该小超市,结果小超市被告知要罚款5万元。
 
(案例:山东日照法院)
 
王先生一直在做生意,很多年来都是靠做小本生意,一路走来并不容易,尤其是在经历了早年经商失败后,更是每天勤勤恳恳起早贪黑,只为赚一点辛苦钱,后来王先生和老婆在城中村租了一家二十来平米的店面,开设了一家小型的便民超市店,王先生为了提高生意,增加客源,在网上开设了一个商城,专卖自己超市里的一些日常用品和食品,并且送货上门,虽然收入不多,但是踏踏实实的一步一个脚印,日子也算充实有盼头。
 
事发当日,一名消费者在王先生的小超市里,通过互联网订购了一瓶饮品。后来以该饮料是一种功能性饮料为由举报,而王先生的店铺确实并未获得保健食品的许可证。
 
在接到举报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王先生所开的那家便利店进行核实、调查,并对王先生处以了五万元的罚款。
 
王先生拿着罚单,说我就卖了一瓶,赚了五角,就被罚了五万块,我把店里所有的东西都扣在一起,也不值五万块,这样的惩罚,让人怎么活。王先生自然接受不了,但是怎么办呢,处罚已经下来了,面对着处罚单,瞬间让人老了不少。
 
没办法交不起罚款,王先生申请行政复议不成后,于是向法院申请撤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处罚。
 
程子要提醒大家一句,如果对行政处罚结果不满意,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这就是《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本案的被告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举证责任应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执行。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特定行政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以证明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食药局证实,王先生的便利商店没有任何保健食品类目,是违法的,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食品安全法》第122条规定,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未经批准,货值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价值超过一万元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但王先生的观点则不一样,王先生辩解说,他事先并不知道这是一种保健品,只卖了一瓶,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影响,所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必须作出相应程度的处罚,即减轻一些处罚,适当教育,下不为例,毕竟老话说不知者无罪,那么不知情不懂法是不是可以念在首犯从轻处理。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行政行为应当根据事实,做出与其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相适应的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对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给予行政处罚。
 
面对王先生的解释,食药监部门表示,“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的生活,在食品安全面前,没有什么是小事。”所以,任何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已经考虑到王先生的违法情节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即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予以从轻,决定处以5万元罚款。因此其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都同意,国家以民为本,人民的粮食安全是第一位的,粮食安全是第一位的。所以,王先生的诉求并没有被接受。
 
最后,要提醒所有的经营者,在经营商品时,必须要清楚地了解本店所经营的每一种货品,并确保在其经营许可所能经营的范围内经营,一定要做到合法经营,保护好我们自己。

原创文章作者:满路 香,如若转载,请注明来自百香果号:https://bxg.huangjinbaixiangguo.com/article/100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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