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后想退股能全退吗(小股东退股怎么退)

有限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就像夫妻关系,除了物质保障也需要精神共鸣。实践中,公司股东之间常常出现僵局,有的是基于利益关系,也有是理念分歧,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但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的特征,股东想退出公司往往受到诸多限制。随着近年因股东退出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小股东在没有“话语权”的情形下往往显得束手无策。鉴于此,本文结合《公司法》以及实践经历,对有限公司小股东如何退出进行归纳终结: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退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股权转让

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公司股权内部转让或外部转让的方式退出,后者股权转让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价格主要由双方协商为主。

此种方式虽简单有效,但小股东存在退出需求时,往往因股东之间内部矛盾产生,转让时很难在价格上达成一致;同时因其没有公司的财务数据也很难在全体股东外找到第三人受让,最终陷入僵持不下的局面。

二、公司减资回购股权

股东可以请求公司通过减资的方式回购自己的股权。但公司的减资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公司减资还需在报纸上登报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实践中该程序较为繁琐且所需时间较长,同样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很难在基于矛盾的前提下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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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提请法定回购请求权

前文提到有限公司具备人合性的特征,股权变动一般都在一定的合意之下完成。当股东之间不具备人合性时,《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赋予了一定法定退出权,规定在下述几项产生分歧并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可见,上述法定回购请求权,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强制实施,这样的规定打通了股东之间达不成合意转让股权的路径;这也是唯一一种股东可直接要求公司回购的方式。

《公司法》规定只有3种情况才能退股?股东应该怎样才能退出?

四、通过解散公司退出

1、行成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作出关于解散公司或是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解散事由的决议。就解散公司或修改章程的决议而言,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实践中,小股东往往因其股份占比较小,通过个体的力量往往很难行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2、诉请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公司法》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当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所谓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第一款列举了“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几种情形: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以上就是总结的退出方式,综合来看有的退出方式虽然法律赋予了一定的强制力,但小股东终究是比较被动的,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实际操作中也要有一定的困难,因此作为一个小股东,如果入股时不仅仅作为一个财务投资人,那么在入股时就应当考虑退股的问题,应当在出资协议中明确约定退出的情形、价格、主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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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满路 香,如若转载,请注明来自百香果号:https://bxg.huangjinbaixiangguo.com/article/34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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